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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释 旧五代史 载

【简释】《旧五代史》载,梁太祖昆仲三人,俱未冠而孤,母携养寄于萧县人刘崇之家。崇以慵惰,每加谴杖。唯崇母自幼怜之,亲为栉发。常戒家人曰:“朱三非常人也,当善侍之!”家人问其故,母曰:“我尝见其熟寐,口次化为一赤蛇。”然众未之信也。(又)载,刘鼎,萧县人,父崇。梁祖微时,尝佣力崇家,及即位,召崇用之,任殿中监、商州刺史。崇之母,抚梁祖有恩梁氏,号为“国婆”。徐宋之民,谓崇家为“拳龙刘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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