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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本小说畅销时

当一本小说畅销时,随即出现续编,如《金瓶梅》出刊之后,一时盛行,丁耀亢即开始写作《续金瓶梅》,理由是不满意书中的西门庆等角色淫秽处处,坏事做绝,死后的因果报应不够爽快明确,因此只好假名教让它再次回阳,历经一番现世报,用以警惕世人;可是伪托吴梅村《二续金瓶梅》的《隔帘花影》,或者删节本《金屋梦》,或署名讷音居士编辑的《三续金瓶梅》,何曾满意过丁氏的这本续书,毕竟情色满纸的小说书刊,正中一般人食色性也的原始本性,此所以《思无邪汇宝》[61]之流或艳情丛书诸作,彼彼皆是,无非为了满足广大群众的口味,它还是有一定的消费市场。 再者,一本新书出版后畅销,大家为了争取商场利润,竞相投入生产。也有的书坊打铁趁热,抓住流行风潮,纷纷的仿冒和推出情节大同小异的新书,如罗贯中的《三国志通俗演义》通行了,于是历代讲史演义体诸书《东西汉演义》、《东西晋演义》、《梁武帝西来演义》、《南史演义》、《北史演义》、《全唐书志传通俗演义》、《说唐演义全传》、《瓦岗寨演义全传》、《说唐演义后传》、《残唐五代史演义》、《杨家将演义》、《大宋中兴通俗演义》、《三宝太监西洋记通俗演义》等演义体小说,往往抓住这股流行风潮,在读者记忆犹新的时候,趁机会推出同一类型而内容稍有小异的作品,以满足一些喜好此道的读者心理。有时是用「新」字冠于书名上,试加翻案,以别旧作,并与旧作存有争胜互别苗头的意味,如《新刊大宋演义中兴英烈传》、《新刻皇明开运辑略武功名臣英烈传》、《新刻出像玉鼎列国志》、《新编皇明通俗演义》、《新镌东西晋演义》、《新列国志》等不同历史背景的小说被推出来了,理由无非如此。有的则假借来自上都京城等文化水平较高的首善地区,标榜文化水平高超,如《新刻京本春秋五霸七雄全传》、杨氏清白堂刻本《京本通俗演义按鉴全汉志传》、西清堂詹秀闽藏版《京板全像按鉴音释两汉开国中兴志传》等,都是藉此推出新作。更有的则以续书型态出现,补阙前书之未备,如《三国志演义》之后则有《后三国石珠演义》;而《忠义水浒传》之后则有《荡寇志》[62]、《水浒后传》等,或用「全本」称之者,如《忠义水浒全传》、《忠义水浒全书》等书名皆是。无论所持何等理由,一言以蔽之,都是为了满足各阶层读者的胃口,体会消费主权,才有「顾客至上」的表现。 四、避开政治的干扰:中国小说戏曲历代禁毁之情况,已有专书辑录,而其遭到禁毁原因多端,或因淫秽,或带毁谤,或者荼毒民心等理由,不一而足。明代虽然没有前后两朝禁制之严,但是以政治干预小说,不信任消费读者的鉴别能力,不寻市场机制的运作模式,而以上级的主观来指导消费,没有太大的不同。汤文正公抚吴告谕就说:为政莫先于正人心,正人心莫先于正学术。朝廷崇儒重道,文治修明,表章纪术,罢黜邪说,斯道如日中天。独江苏坊贾惟知射利,专结一种无品无学、希图茍得之徒,编纂小说传奇,宣淫诲诈,备极秽亵,污人耳目;绣像镂板,极巧穷工,游佚无行与年少志趣未定之人,血气淫荡,淫邪之念日日、、、、合行严禁。仰书坊人等知悉:除十三经、二十一史及性理、通鉴纲目等书外,如宋元明以来大儒注解经书之书,及理学、经济、文集、语录,未经刊板或板籍毁失者,照依原式另行翻刻,不得听信狂妄后生轻易增删,致失古人著述意旨。今当修明正学之时,此等书出,远近购之者众,其行广而且久。、、、若仍前编刻淫辞小说戏曲,坏乱人心,伤败风俗者,许人据实出,首将书板立行焚毁。其编次者、刊刻者、发卖者,一并重责,枷号通衢,仍追原工价,勒限另刻古书一部,完日发落。[63]也因如此,对于纯粹营利的书商而言,大可不必冒犯大不諟的罪名,使投资企业产生风险,因此,只好避开政治上的无谓干扰,把《水浒传》袁无涯刻本题名作《忠义水浒全传》、《忠义水浒全书》,有了「忠义」之名便可躲过禁制一劫。有的在已遭禁制之后,另改书名以避抄检者,如《后水浒传》之改名《荡寇志》便是。这种现象和清朝期间《红楼梦》因被打印上暗讽满人的小报告,而遭到禁制,只好改作《大观园琐录》、《金玉缘》等书名和新面目行世的情况如出一辙。凡此,都是出版业者着眼于市场上的商业利益,或者希望投下的资金不要落得血本无归所作的避险动作。 五、买一送二的强迫推销及跳楼大甩卖:这是将多种名著或小说合编为一,以供读者多了一重选择的营销策略,也是买一送二的牺牲拍卖方式,如崇祯年间雄飞馆将《三国》、《水浒》合刻于同一版面的上下栏,而以《英雄谱》名之,上层为《水浒》,半页十七行,行十四字;下层为《三国》,半页十四行,行二十二字,购书者只要买得一部书,实际上等同于买到两部名著。不过这种做法也让喜爱《三国》者,不得不兼买《水浒》;需求《水浒》者,又不得不买回《三国》,多少带有强迫中奖的意味。[64]有的直将几种小说合编为一书,不是为了强行推销,而是希望适应不同观众的多重口味,好让消费群众能够多一点自由选择的机会,随兴阅读自己喜爱的篇章,明代的话本小说集,如《六十家小说》、《三言》、《三刻》等书,多少都有这种编辑目的。更复杂的情况当然属于那些小说类书,从《说郛》、《万锦情林》、《国色天香》、《燕居笔记》、《钟情丽集》等书,各式各样的内容尽集于一书之内,不但收录了小说的篇章,连酒令、歌谣、笑话等非小说的内容也编辑入列,有如万事不求人的《万宝全书》,这是考虑到消费群众的多重需求和方便所作的调整极为明显,甚至可以视作今日小说杂志的前身。[65]可惜我们无从考订它们的售价,如果是附送的性质,则如中国新闻报纸特有的副刊,直让消费大众觉得买东西还附赠品,然而站在商家的立场,这是牺牲跳楼大甩卖。 肆、恶质性的营销策略毛晋汲古阁刻书号称有明一代翘楚,藏书亦甚精富,然而并没有在自己所刊刻的书籍上老老实实呈现,殊为可惜。叶氏著作的《书林清话》曾经如此的批评说:然其刻书不据所藏宋元旧本,校勘亦不甚精,数百年来,传本虽多,不免贻佞宋者之口实、、、略举黄、顾、陈、段诸家所纠,则其刻书之功,非独不能掩过,而且流传谬种,贻误后人。[66]事实上,这非叶氏一人之见,孙从添《藏书纪要》也持有相同的看法:「毛氏汲古阁十三经、十七史,校对草率,竟有大谬不然者、、、、」又说:「毛氏所刻甚多,好者仅数种。」[67]刻书名家既然如此,其余各家更难要求了。这是有明一代的刻书风气,也是市场竞争下一种非道德性的营销策略和商业行为,既不愿增加投资成本,也不甘心承担投资风险,只想一味的从中赚取暴利,于是投资策略和营销手段便偏离了商业道德的准则,如今特将其情况述说如下:一、媚世通俗的劣质化仿作语言是人类表达思想的工具,随着意识形态的变化而产生新的思潮,形成一各时代的新风尚。一旦有先知先觉、思想比较敏锐的作家说出大家心里想说的话,往往就被世人引为如获我心的知己,产生震撼当代人心或划时代的伟大著作,而致洛阳纸贵,一时风靡。这样的结果不但成就了作家的知名度,也使书肆大赚其钱。可是「没有三天的好光景」不只是今日商业现象,回溯明代的百业和书肆也是如此,毕竟市场经济的自然法则是哪里有钱赚人就往哪里跑,商机人人都想把握。因此我们常常看到书肆抓住这股流行风潮,东施效颦,仿作一些劣质化的作品,既无十载增删的辛苦构思,也无五度批阅的慎重态度,直是抄袭,改头换面,使饶舌式的同性质小说一一出笼,直到陈腔滥调,市场饱和,人心思变而拒买,商家没钱可赚而后已。[68]如《金瓶梅》一出,固有其糟粕,却难掩其精华,后来的《续金瓶梅》还可一读,然而《三续金瓶梅》、《隔帘花影》、《金屋梦》则读之令人憎厌矣,况是如《载花船》、《七美图》、《八美图》、《杏花天》、《桃花艳》、《闹花丛》、《灯草和尚》、《痴婆子》、《醉春风》、《怡情阵》、《两交欢》、《一片情》、《同枕眠》、《同拜月》、《皮布袋》、《弁而钗》等诸多之作,纯以糟粕取悦于低俗的读者,迎合人类食色性也的动物本能,有失文化人的本质与对社会当尽的义务。 二、专门仿冒名牌盗取智慧财产权:自古以来,中国知识分子一向认为人类的智慧乃上天赐予的公器,理所当然要为大家服务,因此对智慧财产权及专利权的保护并未得到应有的尊重,尤其在《金瓶梅》问世之前,勿论话本小说,抑是章回,很多来自民间原有的口头流传,何人原创?何人加工?几乎难以考索。若是知名的作者,往往只是后来居上在别人已有的努力成果下,收编缀集,整理加工而已。[69]究其根柢,实非完全出于作家自己虚构原创的心血,所以抄来抄去,也没人出来抗议。何况当日小说之地位不像今日的崇高,作者躲之唯恐不及,何敢公开站出来承认该书是由自己创作[70],为自己争取著作权益,于是造成海盗板的普遍存在。此等情古往今来,中外皆然,非独中国所特有。最不名誉者莫过于利用尸积余气,仿冒名牌,篡改原书,还把自己的名字冠于新刊本上,并大作广告,大声疾呼自己出版的才是真正的原书,藉以欺骗消费群众。或者假借名公巨卿以及大作手的名器,号称该书经过李卓吾等名家的评点[71],事实只是三家村学究的涂鸦而已。 再者,从一些书籍的题记,也可约略看出当日出版界翻版盗印的猖獗,使一些书坊不得不以半恐吓的口气明注在版木封面或牌记上。如《皇明文隽》八卷卷末题:「师俭堂萧少渠依京板刻」,封面题「师俭堂萧少渠领绣」,又朱记云:「陈衙发锓《皇明文隽》、、、敢有翻刻必究。」而其另刻的《鼎镌陈眉公先生批评西厢记二卷、附释义二卷、蒲东诗一卷、钱塘梦一卷》扉页内题:「内仿古今名人图书,翻印必究。」凡此,在在说明了师俭堂的主人特别注意自己的权益,反映了当时苦心经营者是如何畏惧不良的盗版风气。又如《汤若士批点李卓吾全书》则加上:「本衙藏板,翻刻必究。」天启年间仁和即奎金刻的《风俗通义》也署明:「本衙鸠工绣梓,翻刻千里必究。」崇祯年间顾氏刊本《鸡肋集》则题:「千里必究。」等大同小异的文字,彼彼皆是,若像陈衙发锓的《皇明文集》,直接挑明:「敢有翻刻必究。」则已颇具威胁的口吻。甚至在本版书籍被盗印后,也有直上官府打官司的,如李渔为了《无声戏》,特地上金陵告发。似此盗版情形可说是全中国各地的普遍现象,而以闽地尤甚,明郎瑛就以「货利为计」一语道破说:印版,《笔谈》以为始于冯道奏镂五经,柳玼〈训序〉又云:「阅印版小学书,则印版非始于五代矣。意其唐十不过少有一二,至五代刻五经后始盛,宋则群集皆有也。然版本最易得而藏多,但未免差讹。故宋时试策,以为井卦何以无缘,正为闽书落刻,传为笑柄。我朝太平日久,旧书多出,此大幸也,亦惜为福建书坊所坏。盖闽专以货利为计,但遇各省所刻好书,闻价高即便翻刊,卷数目录相同,而于篇中多所减去,使人不知,故一部止半部之价,人争购之。近如徽州刻《山海经》,亦效闽之书坊,只为省工本耳。呜呼!秦火焚而六经不全,势也。今为利而使古书不全,为斯文者宁不奏立一职以主其事,如上古之有学官,或当道于闽者,深晓而惩之可也。[72]福建因为书坊发达,业者竞争激烈,往往不择手段,盗印别家图书,专以货利考虑,而出现类似诈欺读者的手法,所以万历三十一年(1603)刻的《前唐十二家诗》在封面页上署明:「闽城琅嬛斋板,坊间不许重刻。」至于刻书大户余象斗也在自己出刊的《八仙传》〈引〉文内说:不俗斗自刊华光等传,皆出予心胸之编集,其劳鞅掌矣!其费弘巨矣!乃多为射利者刊,甚诸传照本堂样式,践人辙迹,而逐人尘后也。今本坊亦有自立者固多,而亦有逐利之无耻与异方之浪棍,迁徙之逃奴,专欲翻人已成之刻者,袭人唾余,得无垂首而汗颜,无耻之甚乎!故说。 三台山人仰止余象斗言(天一出版社,1985年影印本)余氏在此说明自己纵使出刊与别人内容相同的书籍,无论如何的抄袭,或者重刻金陵等书板,也必在形式上稍作加工,绝对不照他人原来样式,以免招徕『践人辙迹,逐人尘后』之讥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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