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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学庵笔记》五:“田登作郡,自讳其名,举州皆谓灯为火

《老学庵笔记》五:“田登作郡,自讳其名,举州皆谓灯为火。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吏遂书榜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今谚“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即源于此。 第十三避讳改诸名号例《通鉴》唐景云元年十二月:“上以二女西城隆昌公主为女冠。”隆昌,《新唐书诸公主传》作崇昌,史家避明皇讳追改。 唐显庆二年,河南偃师县《三藏圣教序碑》,末云“奉敕弘福寺为招提寺”,盖避太子名改。 《新唐书》七十《宗室世系表》:“代祖玄皇帝讳昞。”代祖即世祖,避太宗讳。唐之代宗即世宗,宋之真宗即玄宗,皆避讳改。明有代宗,又有世宗,其意义与唐殊。 《宋史》一○二《礼志》:“加上五岳帝后号,中曰正明。”正明本是贞明,史家避仁宗嫌名改。《石刻中岳中天崇圣帝碑》本作贞明,可据。 《宋史》一○三《礼志》:“秦将王翦镇山伯。”镇山当是恒山,避讳改。 《宋史方技传》:“贺兰栖真始居嵩山紫虚观。景德二年,真宗作二韵诗赐之,号宗玄大师。”今石刻作宗真,则后来避始祖玄朗讳追改。 《朱子四书集注》,引白水刘勉之致中说,称为刘聘君。【乃和案:见《论语雍也篇》“宰我问仁”章。】聘君即征君,避仁宗嫌名改称。 第十四避讳改物名例《左传》桓六年,申繻对问名,有“名不以畜牲,不以器币”之条,曰: “以畜牲则废祀,以器币则废礼。”《史记封禅书》:“野鸡夜雊。”注:“雉也。吕后名雉,改雉为野鸡。”《邺中记》:“邺中为石虎讳,呼白虎幡为天鹿幡。”《颜氏家训》八《勉学篇》:“蔡朗父讳纯,遂呼莼为露葵。”《隋书刘臻传》:“臻性好啖蚬,以音同父讳,呼为扁螺。”《旧唐书哀帝纪》:“帝讳柷。天祐元年九月,中书奏太常寺止鼓两字乐器,敔上字犯御名,请改为肇,从之。”《野客丛书》九:“钱王讳镠,以石榴为金樱。杨行密据扬州,扬人呼蜜为蜂糖。”《本草纲目》廿七,薯蓣因唐代宗名豫,避讳改为薯药,又因宋英宗讳曙,改为山药。 有避讳改物名致二物混为一物者,《四库全书礼记义疏》考证,椇榛注: “罗氏:枳椇子一名木密。”说本《古今注》“枳椇子一名树蜜”,而木密则生南方,别是一种。罗愿宋人,避英宗嫌讳,改树为木,遂与木密相混。 亦有避物名而改名者,《汉书平帝纪》:“元始二年诏曰:皇帝二名,通于器物,今更名,合于古制,使太师光奉太牢告祠高庙。”注:“孟康曰:平帝本名箕子,更名曰衎。箕用器也,故云通于器物。”又《三国魏志》:“甘露五年五月,北迎常道乡公璜嗣明帝后。六月太后诏曰:古者人君之为名字,难犯而易讳,今常道乡公讳字甚难避,其朝臣博议改易列奏。”遂改名奂。此皆避物名而改名者。 第十五文人避家讳例司马迁父名谈,《史记赵世家》改张孟谈为张孟同,《佞幸传》改赵谈为赵同。范晔父名泰,《后汉书》改郭泰为郭太,郑泰为郑太。 淮南王安父名长,故《淮南子齐俗训》用老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语,为“高下相倾,短脩相形”。 《新唐书肃宗纪》:“上元元年,山南东道将张维瑾反。”颜真卿书《元结墓碑》作张瑾,避父讳维贞,省维字也。 《新唐书司马承祯传》:“承祯谥贞一。”颜真卿书《李玄靖先生碑》作正一。玄靖先生父孝威,私谥贞隐,见张从申所书碑,颜书亦改作正隐。皆避其家讳,不得执碑以疑史。 《宋史韩维传》,字持国,而司马光《传家集》称其字曰秉国。光父名池,与持同音,故易之,不得据集以疑史。 《齐东野语》四:“王羲之父讳正,故每书正月为初月,或作一月,馀则以政字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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