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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云‘有子恶卧而焠掌’,可见其苦学

《荀子》云‘有子恶卧而焠掌’,可见其苦学。”曰:“朱谓有子重厚和易,其然与?”曰:“吴伐鲁,微虎欲宵攻王舍,有若与焉,可谓勇于为义矣,非但重厚和易而已也。”曰:“有子、曾子并称,然斯道之传唯曾子得之。子思、孟子之学,曾子之学也。而有子之学无传焉,何欤?”曰:“曾子守约而力行,有子知之而已,智足以知圣人而未能力行也。《家语》称其强识好古道,其视以鲁得之者有间矣。”曰:“学者学有子可乎?”曰:“弟子务本,此入道之门,积德之基,学圣人之学莫先焉。未能服行斯言,而欲凌高厉空,造一贯忠恕之域,吾见其自大而无得也。学曾子者当自有子弟子之言始。”曰:“《檀弓》记有子之言皆可信乎?”曰:“王无咎尝辨之矣。若语子游欲去丧之踊;孺子(左享右黄)之丧,哀公欲设拨,以问若,若对以为可;皆非也,唯《论语》所载为是。”阮元《论语解》:弟子以有子之言似夫子而欲师之,惟曾子不可强,其余皆服之矣。故《论语》次章卽列有子之语,在曾子之前。刘氏《正义》:案曾子不可强,非不服有子也,特以尊异孔子,不敢以事师之礼用他人。观曾子但言孔子德不可尚,而于有子无微辞,则非不服有子可知。当时弟子惟有子、曾子称子,此必孔子弟子于孔子没后尊事二子如师,故通称子也。至闵子骞、冉有各一称子,此亦二子之门人所记,而孔子弟子之于十子仍称字,故篇中于闵、冉称字称子错出也。简朝亮《论语集注补正述疏》:或曰四子皆称子,闵子、冉子之门人亦记之,而终成之者,有子、曾子之门人也,以二子独次乎《学而第一》篇之前列也。有子次《子曰学而》章后,不连有子而卽次曾子者,嫌次之于有子后也,故必又起《子曰巧言》章而以曾子次其后,明乎皆次之于孔子后也。《孟子》云:“昔者孔子没,子夏、子张、子游以有若似圣人,欲以所事孔子事之。强曾子,曾子曰:‘不可。江汉以濯之,秋阳以暴之,皜皜乎不可尚已。’”由是言之,有子为诸贤所尊,而曾子过于诸贤,皆可知也。故成书者以次前列焉。如谓闵子、冉子之门人终成之,则既以有子、曾子次之于孔子后,当继以闵子、冉子次之矣。盖成书者,尊师之义宜然也。 按:《史记仲尼弟子列传》:“有若少孔子三十三岁。”《论语邢疏》及《礼檀弓疏》引作“四十三岁”,裴骃《史记集解》引郑玄云:“鲁人。”此出郑氏《孔子弟子目录》,今佚不传。 【集解】孔(安国)曰:“有子,弟子有若。”何曰:“鲜,少也。上谓凡在己上者。言孝弟之人改恭顺,好欲犯其上者少也。”按:安国字子国,孔子十二世孙。年四十,为谏议大夫。后鲁恭王坏夫子故宅,得壁中《诗》、《书》,悉以归子国。子国乃考论古今文字,撰众师之义,为《古文论语训解》十一篇。何晏《集解》云:“《古论》唯博士孔安国为之训解,而世不传。”《隋书经藉志》、《唐书艺文志》皆不著录,今惟玉函山房有辑本十卷。 【唐以前古注】《孝经正义》引《论语》郑氏注:孝为百行之本,言人之为行,莫先于孝。 按:近有集郑注《古文论语》二卷,托名宋王应麟者,所收未尽。海宁陈氏鳣《论语古训》搜采较详。马国翰有辑本,其中为《集解》所未采者尚多,兹择录之以存汉代大师之说。 《皇疏》引熊埋云:孝悌之人志在和悦,先意承旨。君亲有日月之过,不得无犯颜之谏。然虽屡纳忠规,何尝好之哉?今实都无好而复云“鲜矣”者,以好见开,则生陵犯之惭;以犯见塞,则抑匡弼之心。必宜微有所许者,实在奬其志分,称论教体也。故曰“而好犯上者鲜矣”。孝悌之人,当不义而诤之,尚无意犯上,必不识为乱阶也。 按:熊埋不详何人,马国翰以为卽《唐书艺文志》杂家之熊理,亦想当然耳。熊以犯上为犯颜而谏,皇侃取之。焦循《论语补疏》伸其说:“据《汉书叙传》‘刘向、杜邺、王章、朱云之徒,肆意犯上’,《后汉书》‘田丰刚而犯上’,以犯上为犯颜,古之通义也。”其说甚辨,然亦过求异耳,《邢疏》驳之是也。 【集注】有子,孔子弟子,名若。善事父母为孝,善事兄长为弟。犯上,谓干犯在上之人。鲜,少也。作乱则为悖逆争斗之事矣。此言人能孝弟,则其心和顺,少好犯上,必不好作乱也。 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考异】《七经考文》曰足利本“其仁之本与”,无为字。叶德辉《日本天文本论语校勘记》:足利本、唐本、津藩本、正平本均无“为”字。 按:日本流传中国《论语》本有二:一为正平《集解》本,见于钱曾《读书敏求记》。一为皇侃《义疏本》,乾隆开四库时歙人鲍廷博得之,刻入《知不足斋丛书》。此外刻本以天文癸巳刻单经为最善《经藉访古志》已著录,彼国亦希见。考日本天文癸巳当明嘉靖十二年,比之《皇疏》、正平二本时代稍后。叶氏取《七经孟子考文》所引古本、足利本、一本、二本、三本、(皆日本古本)、《皇疏》本、正平本、黎刻正平本札记所引津藩有造馆本、傅懋元观察重刻唐卷子本校录,与今本异者三百余事,别为《校勘记》一卷。至中土宋元旧本,则以有阮氏《校勘记》在,不复出也。 陈善《扪虱新语》:古人多假借用字。《论语》中如“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又曰“观过,斯知仁矣”,又曰“井有仁焉”,窃谓此“仁”字皆当作“人”。王恕《石渠意见》:“为仁”之“仁”当作“人”,盖承上文“其为人也孝弟”而言。孝弟乃是为人之本。焦氏《笔乘》:何比部语予:“丰南禺道人曾论‘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仁’原是‘人’字。盖古‘人’作‘’因改篆为隶,遂讹传如此。如‘井有仁焉’亦是‘人’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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