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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氏春秋 仲冬纪》云:“纣之母生微子启与仲衍,其时尤尚为妾

《吕氏春秋 仲冬纪》云:“纣之母生微子启与仲衍,其时尤尚为妾。改而为妻,後生纣。纣之父欲立微子启为太子,太史据法而争曰:‘有妻之子,不可立妾之子。’故立纣为後。”遍检书传,不见箕子之名。惟司马彪注《庄子》云:“箕子,名胥馀。”不知出何书也。《家语》曰“比干于纣,亲则诸父”,知比干是纣之诸父耳。箕子则无文。《宋世家》云:“箕子者,纣之亲戚也。”言亲戚,不知为父为兄也。郑玄、王肃皆以箕子为纣之诸父,服虔、杜预以为纣之庶兄,既无正文,各以意言之耳。云“微子见纣无道,早去之。箕子佯狂为奴,比干以谏见杀”者,《尚书 微子篇》备有去殷之事。《本纪》云:“西伯既卒,周武王之东伐,至盟津。诸侯叛殷,会周者八百。诸侯皆曰:‘纣可伐矣。’武王曰:‘尔未知天命。’乃复归。纣愈淫乱不止。微子数谏不听,乃与太师谋,遂去。比干曰:‘为人臣者,不得不以死争。’乃强谏纣。纣怒曰:‘吾闻圣人心有七窍。’剖比干,观其心。箕子惧,乃佯狂为奴,纣又囚之。”是也。 柳下惠为士师,(孔曰:“士师,典狱之官。”)三黜。人曰:“子未可以去乎?”曰:“直道而事人,焉往而不三黜?(孔曰:“苟直道以事人,所至之国俱当复三黜。”)枉道而事人,何必去父母之邦?”[疏]“柳下”至“之邦”。○正义曰:此一章论柳下惠之行也。“柳下惠为士师”者,士师,典狱之官也。“三黜”者,时柳下惠为鲁典狱之官,任其直道,群邪丑直,故三被黜退。“人曰:子未可以去乎”者,或人谓柳下惠曰:吾子数被黜辱,未可以去离鲁乎?“曰:直道而事人,焉往而不三黜?枉道而事人,何必去父母之邦”者,答或人不去之意也。焉,何也。枉,曲也。时世皆邪,已用直道以事於人,则何往而不三黜乎?言苟直道以事人,所至之国俱当复三黜。若舍其直道,而曲以事人,则在鲁亦不见黜,何必去父母所居之国也?○注“士师,典狱之官”。○正义曰:士师,即《周礼》司寇之属,有士师、卿士,皆以士为官名。郑玄云:“士,察也,主察狱讼之事。”是士师为典狱之官也。 齐景公待孔子曰:“若季氏,则吾不能,以季、孟之间待之。”(孔曰:“鲁三卿,季氏为上卿,最贵;孟氏为下卿,不用事。言待之以二者之间。”)曰:“吾老矣,不能用也。”孔子行。(以圣道难成,故云吾老不能用。)[疏]“齐景”至“子行”。正义曰:此章言孔子失所也。“齐景公待孔子”者,待,遇也,谓以禄位接过孔子也。“曰:若季氏,则吾不能,以季、孟之间待之”者,鲁三卿,季氏为上卿,最贵;孟氏为下卿,不用事。景公言,我待孔子以上卿之位,若鲁季氏,则不能,以其有田氏专政故也。又不可使其位卑,若鲁孟氏。故欲待之以季、孟二者之间。“曰:吾老矣,不能用也”者,时景公为臣下所制,虽说孔子之道,而终不能用,故云圣道难成,吾老不能用也。“孔子行”者,去齐而归鲁也。○注“以圣道难成,故云吾老不能用”。○正义曰:案《世家》云:“鲁昭公奔齐。顷之,鲁乱。孔子齐。景公数问政。景公说,将以尼田封孔子。晏婴谏而止之。异曰,景公止孔子曰:‘奉子以季氏,吾不能。以季、孟之间待之。’齐大夫欲害孔子,孔子闻之。景公曰:‘吾老矣,弗能用也。’孔子遂行,反乎鲁。”是其事也。 齐人归女乐,季桓子受之,三日不朝,孔子行。(孔曰:“桓子,季孙斯也,使定公受齐之女乐,君臣相与观之,废朝礼三日。”)[疏]“齐人归女乐,季桓子受之,三日不朝,孔子行”。○正义曰:此章言孔子去无道也。桓子,季孙斯也,使定公受齐之女乐,君臣相与观之,废朝礼三日,孔子遂行也。案《世家》:“定公十四年,孔子年五十六,由大司寇行摄相事。於是诛鲁大夫乱政者少正卯。与闻国政三月,粥羔豚者弗饰贾;男女行者别於涂;涂不拾遗;四方之客至乎邑者,不求有司,皆予之以归。齐人闻之而惧,曰:‘孔子为政必霸,霸则吾地近焉,我之为先并矣。盍致地?’犁Θ:‘请先尝沮之,沮之而不可则致地,庸迟乎?’於是选齐国中女子好者八十人,皆衣文衣而舞《康乐》,文马三十驷,遗鲁君。陈女乐文马於鲁城南高门外。季桓子微服往观再三,将受,乃语鲁君为周道游,往观终日,怠於政事。子路曰:‘夫子可以行矣。’孔子曰:‘鲁今且郊,如致番乎大夫,则吾犹可以止。’桓子卒受齐女乐,三日不听政。郊,又不致番俎於大夫。孔子遂行,宿乎屯。而师己送,曰:‘夫子则非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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