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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周礼》云:二千五百人为师也

故《周礼》云:二千五百人为师也。 王弼曰:丈人,严庄之称,有军正者也。为师之正,丈人乃吉。兴役动众,无功则罪,故“吉”乃“无咎”。 陆绩曰:丈人者,圣人也。帅师未必圣人,若汉高祖、光武应此义也。 崔觐曰:《子夏传》作大人,并王者之师也。 案:此《彖》云:师,众。贞,正也。能以众正,可以王矣。故老子曰: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由是观之,则知夫为王者,必大人也,岂以丈人而为王哉!故,《乾?文言》曰:夫大人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先天而天不违,后天而奉天时,天且不违,而况于人乎!况于行师乎!以斯而论,《子夏传》作大人,是也。今王氏曲解大人为丈人,臆云“严庄之称”,学不师古,匪说攸闻,既误违于经旨,辄改正作大人明矣。 《彖》曰:师,众也。贞,正也。能以众正,可以王矣。 虞翻曰:坤为众,谓二失位,变之五,为比。故“能以众正“,乃“可以王矣”。 荀爽曰:谓二有中和之德,而据群阴,上居五位,可以王也。 刚中而应,行险而顺,蜀才曰:此本剥卦。案:上九降二,六二升上,是刚中而应,行险而顺也。 以此毒天下,而民从之,干宝曰:坎为险,坤为顺,兵革刑狱,所以险民也。毒民于险中,而得顺道者,圣王之所难也。毒,荼,苦也。五刑之用,斩刺肌体,六军之锋,残破城邑,皆所以荼毒奸凶之人,使服王法者也。故曰“以此毒天下,而民从之”。毒以治民,明不获已而用之,故于彖象六爻,皆著戒惧之辞也。 吉又何咎矣。 崔觐曰:刚能进义,中能正众,既顺且应,行险戡暴,亭毒天下,人皆归往而以为王,“吉又何咎矣”。 《象》曰:地中有水,师。 陆绩曰:坎在坤内,故曰“地中有水”。师,众也。坤中众者,莫过于水。 君子以容民畜众。 虞翻曰:君子谓二。容,宽也。坤为民众,又畜养也。阳在二,宽以居之,五变执言时,有颐养象。故“以容民畜众矣”。 初六:师出以律,否臧凶。《象》曰:师出以律,失律凶也。 案:初六以阴居阳,履失其位,位既匪正,虽令不从。以斯行师,失律者也。凡首率师出必以律,若不以律,虽臧亦凶。故曰“师出以律,失律凶也”。 《九家易》曰:坎为法律也。 九二:在师中,吉,无咎。王三锡命。《象》曰:在师中吉,承天宠也。 《九家易》曰:虽当为王,尚在师中,为天所宠,事克功成。故“吉,无咎”。二非其位,盖谓武王受命而未即位也。受命为王,定天下以师。故曰“在师中,吉”。 王三锡命,怀万邦也。 荀爽曰:王谓二也。三者,阳德成也。德纯道盛,故能上居王位,而行锡命,群阴归之。故曰“王三锡命,怀万邦也”。 案:二互体震,震木。数三,王三锡命之象。《周礼》云:一命受职,再命受服,三命受位,是其义也。 六三:师或舆尸,凶。 虞翻曰:坤为尸,坎为车多眚。同人离为戈兵,为折首:失位乘刚无应,尸在车上,故“舆尸,凶”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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