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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龙图公案-明-佚名

  道:“汝言亦是。但我今全家俱去,只汝二位嫂嫂在家,汝可常往,勿在家忧闷成疾。”副使别去。陈氏凡   家中大小事务,尽付与程二夫妻照管,身旁惟七岁婢女叫做秋桂伏侍,闺门不出,内外凛然。不意程二之妻   春香,与邻居张茂七私通,日夜偷情。茂七因谓春香道:“你主母青年,情欲正炽,你可为我成就此姻   缘。”春香道:“我主母素性正大,毫不敢犯,轻易不出中堂。此必不可得。”茂七复戏道:“你是私心,   怕我冷落你的情意,故此不肯。”春香道:“事知难图。”自此,两人把此事亦丢开不提。   且说那公子朱弘史。因庆新房而感动春心,无由得入。得知如芳被掳,遂卜馆与吕门相近,结交附近的   人,常常套问内外诸事,倒象真实怜悯如芳的意思。不意有一人告诉:“吕家世代积德,今反被执,是天无   眼睛。其娘子陈氏执守妇道,出入无三尺之童,身旁惟七岁之婢,家务支持尽付与程二夫妻,程二毫无私   意,可羡可羡。”弘史见他独夸程二,其妇必有出处。遂以言套那人道:“我闻得程妻与人有通,终累陈氏   美德。”其人道:“相公何由得知”我此处有个张茂七,极好风月,与程二嫂朝夕偷情。其家与吕门连屋,   或此妇在他家眠,或此汉在彼家睡,只待丈夫在庄上去,就是这等。”弘史心生计道:我当年在他家庆新房   时,记得是里外房间,其后有私路可入中间。待我打听程二不在家时,趁便藏入里房,强抱奸宿,敢不美   哉。计较已定。次日傍晚,知程二出去,遂从后藏入已定。其妇在堂唤秋桂看小官,进房将门扣上,脱衣将   洗,忽记起里房透中间的门未关,遂赤身进去,关讫就洗。此时弘史见雪白身躯,已按纳不住。陈氏浴完复   进,忽被紧抱,把口紧紧掩住,弘史把舌舔入口内,令彼不能发声。陈氏猝然遇此,举手无措,心下自思   道:“身已被污,不如咬断其舌,死亦不迟。遂将弘史舌尖紧咬。弘史不得舌出,将手扣其咽喉,陈氏遂 死。弘史潜迹走脱,并无人知。   移时,小儿啼哭,秋桂喊声不应,推门不开,遂叫出春香,提灯进来,外门紧闭,从中间进去,见陈氏   已死,口中出血,喉管血荫,袒身露体,不知从何致死。乃惊喊,族众见其妇如此形状,竟不知何故。内有   吴十四、吴兆升说道:“此妇自来正大,此必是强奸已完,其妇叫喊,遂扣喉而死。我想此不是别人,春香   与茂七有通,必定是春香同谋强奸致死。”就将春香锁扣伴死,将陈氏幼子送往母家乳哺。   次日,程二庄上回来,见此大变,究问缘由,众人将春香通奸同谋事情说知。程二即具状告县:   告为强奸杀命事:极恶张茂七,迷曲蘖为好友,指花柳为神仙。贪妻春香姿艾,乘身出外调奸,恣意横   行,往来无忌。本月某日,潜入卧房,强抱主母行奸,主母发喊,剪喉杀命。身妻喊惊邻甲共证。满口血   凝,任挽天河莫洗;裸形床上,忍看被垢尸骸。痛恨初奸某妻,再奸主母;奸妻事小,杀主事大。恳准正法 填命,除恶申冤。上告。   当时知县即行相验。只见那妇人尸喉管血荫,口中血出。令仆将棺盛之。带春香茂七一干人犯鞠问。即   问程二道:“你主母被强奸致死,你妻子与茂七通奸同谋,你岂不知情弊?”程二道:“小的数日往庄上收   割,昨日回来,见此大变,询问邻族吴十四、吴兆升说,妻子与张茂七通奸,同谋强奸主母,主母发喊,扣   喉绝命。小的即告爷爷台下。小的不知情由,望爷爷究问小的妻子,便知明白。”县官问春香道:“你与张   茂七同谋,强奸致死主母,好好从直招来。”春香道:“小妇人与茂七通奸事真,若同谋强奸主母,并不曾   有。知县道:“你主母为何死了?”春香道:“不知。”官令拶起,春香当不起刑法,道:“爷爷,同谋委   实没有,只茂七曾说过,你主母青年貌美,教小妇人去做脚。小妇人道,我主母平日正大,此事毕竟不做。   想来必定张茂七私自去行也未见得。”官将茂七夹起问道:“你好好招来,免受刑法。”茂七道:“没   有。”官又问道:“必然是你有心叫春香做脚,怎说没有此事?”当时吴十四、吴兆升道:“爷爷是青天,   既一事真,假事也是真了。”茂七道:“这是反奸计。爷爷,分明是他两个强奸,他改做小的与春香事情,   诬陷小的。”官将二人亦加刑法,各自争辨。官复问春香道:“你既未同谋,你主母死时你在何处?”春香   道:“小妇人在厨房照顾做工人,只见秋桂来说,小官在那里啼哭,喊叫三、四声不应,推门又不开,小妇   人方才提灯去看,只见主母已死,小妇人方喊叫邻族来看,那时吴十四、吴兆升就把小妇人锁了。小妇人想   来,毕竟是他二人强奸扣死出去,故意来看,诬陷小妇人。”官令俱各收监,待明日再审。次日,又拿秋桂   到后堂,官以好言诱道:“你家主母是怎么死了?”秋桂道:“我也不晓得。只是傍晚叫我打水洗浴,叫我   看小官,他自进去把前后门关了。后来听得脚声乱响,口内又象是说不出,过了半时,便无声息,小官才   啼,我去叫时他不应,门又闭了。我去叫春香姐姐拿灯来看,只见衣服也未穿,死了。”官又问:“吴十   四、吴兆升常在你家来么?”秋桂道:“并不曾来。”又问:“茂七来否?”秋桂道:“常在我家来,与春   香姐姐笑。”官审问详细,取出一干人犯到堂道:“吴某二人事已明白,与他无干。茂七,我知道你当初叫   春香做脚不遂,后来你在他家稔熟,晓得陈氏在外房洗浴,你先从中间藏在里房,俟陈氏进来,你掩口强   奸,陈氏必然喊叫,你恐怕人来,将咽喉扣住死了。不然,他家又无杂人来往,哪个这等稔熟?后来春香见   事难出脱,只得喊叫,此乃掩耳盗铃的意思。你二人的死罪定了。”遂令程二将棺埋讫,开豁邻族等众,即   将行文申明上司。程二忠心看顾小主不提。   越至三年时,包公巡行山东曲阜县,那茂七的父亲学六具状进上:   诉为天劈奇冤事:民有枉官为申理,子受冤父为代白。枭恶程二,主母身故,陷男茂七奸杀,告县惨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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