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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包公案之百家公案-明-钱塘散人

  次年,包公下令禁革永州百姓,敢有至前祭奠者,治以重罪。未几,野庙之神径往各村云扰,居民遑遑,六畜耗损,田禾无收。民大患之,遂即呼集计议,连名具状,径赴包公台前,首告其事。当日包公观罢状词,不胜其怒。即唤张龙、赵虎二人,吩咐四面放火,焚烧其庙。二人领了包公之命,即于四面堆积干柴。正放火之间,忽然风生西北,雾满东南,不多时间,大雨如注,淋灭其火,竟不能毁。张、赵二人呆了半晌,忙奔州衙来报其事。包公闻报,心不为动,乃叹息曰:“吾居官数年,只是为国为民,未曾妄取百姓毫厘之物,今既有此妖邪,吾当体正除之。”遂即急往城隍庙,祷之曰:伏以寂然不动,阴阳有一定之机;感而遂通,鬼神有应变之妙。明见万里,事悉秋毫。至如赏善劝恶,亦乃职分当为。永州庙荼毒生灵,某所不忍;永州境流离黔首,神其能安?乞施雷电之威,拯彼水火之患,则一州幸甚,而包拯亦幸甚也。   祷毕。过了三日,只见风雨大作,雷电交轰,遥闻永州庙中,隐隐有杀伐之声,移时之间方息。是时,包公率百姓前往视之,但见野庙已被雷火烧毁,内有白蛇,长数十丈,死于其地焉。于是其怪遂息,百姓无少长皆歌舞于道曰:“吾一州百姓尽蒙更生之恩者,实赖包公之德也。”至今颂之不衰。   第二回 判革猴节妇坊牌   断云:   还钗守节实堪夸,情动西厢心意邪。   包公一判猿猴事,前度贞良不足佳。   话说仁宗康定年间,东京有周安者,字以宁,家中巨富,名冠京省。娶妻汪氏,夫妇相敬如宾,敦尚义礼,奉事父母以孝。当时夫妇年近二旬,尚未有子。因家丰富,并无外慕,终日与汪氏宴乐。   一日,周安忽得重疾,医莫能效,展转年余,更至危急。   周安料不能起,自思家有父母在堂,无他兄弟奉养终身,忧念垂泪而已。汪氏乃问之曰:“贤夫今罹重疾,正宜宽心养性,勿致他虑,则疾病可以渐安,不至在于危笃矣,奈何以谁为虑,以至忧伤之极也?”周安闻言,含泪对曰:“吾幼读《孟子》,有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兼以家有父母,倘或有长短之时,贤妻必然再嫁,必不为我守节,父母必至失所,吾心安得不忧也。”汪氏悯然大戚曰:“君家丰富,妾所愿欲。妾今与君不幸无子者,亦皆前生注定耳。妾自思,君之父母,亦妾之父母也,倘有不然之际,妾与君誓守节操,侍奉舅姑以尽天年,妾之愿也。奈何疑妾再嫁,以致无益之悲乎!”   言罢又一月之间,周安之疾愈加沉笃。父母咸在,举家环守而泣。安自疑妻必难守节,遂令人唤其知友姓吴者至其家。   安乃对父母及妻汪氏曰:“我有心事,久忍不言,但今目下将危永别,故告与父母妻子及外父知之。今吴知友者,为人忠厚朴实,尚未娶妻,待我没后,令其赘入我家,是我父母丧子而有子,妻之亡夫而得夫矣。虽于礼教有碍,其于我心则为万幸也。倘有一人不从,使我孝义不伸,九泉之下,永为抱恨之鬼也。”众人亦目相视,俱不敢言。而吴知友径至安前答曰:“仁兄之言大有深意,敢不从命?但恐过日有变,即令宜取何物对众与我以为信约?”安遂呼妻汪氏近床,亲自取其髻上银钗一支与吴知友,曰:“若事有变,持此银钗去官告之。”吴得钗痛哭,拜辞而去。举家皆以大哭,汪氏亦随众而哭,别无异言,众以为怪。至是夜周安卒于其家。汪氏致丧设莫,哀恸特甚,昼夜号哭,水浆不入口,无复人形。   敛后,吴知友遂设祭仪,乃携一客请以为文祭之。其文曰:维某年九月庚子朔,越十有四日庚子,友弟吴某谨以清酌之奠致祭于仁兄周公以宁之灵,曰:惟灵秉一元之正气,感二人之英华,有德有才,多知多学,奈何遽尔,天不假年,奄弃长往,使其父母在堂,不尽劬劳之恨;幼妻居室,痛无继嗣之依。出意外之思,托不尽之谋于我;处世上之常,报终身之义于君。虽承重寄之言,敢犯五伦之叙?是以求人济事,变礼从权。今者谨举子友某某,乃予素期之管子,堪以代仆。孝父母必体公心,待家室必如公议。忆恐引荐非人,灵其监察,呜呼!哀哉!伏惟尚享。   吴知友祭告毕,乃请客于周安之父母及诸亲邻曰:“此人姓张名代,乃予友也,现今在学生员,亦未有室。其才德淳良,盖尚义之士也,堪赘府上,以奉孝养。其诚谨终始,必胜他人。然我之见用光也乃一时权变,某虽不才,岂敢乱朋友之伦,败叔嫂之分?此是狗彘之不为也。适间祭文,备以告祝,恭乞父母、尊嫂容允,以成亡兄之愿。”举家皆以为全美。惟汪氏告舅姑曰:“前日所言,使我犯吴叔,非人所为。今携来之人,素非亲知,妾但知为夫守节,孝养舅姑,前日之钗,今当退还,随吴叔另娶;若使妾招赘他人,妾实有死而已,不愿为此事也。”吴知友见其言辞贞烈,遂交还原钗,亦不敢有异议而退。汪氏自此秉节奉事舅姑年老,殡葬已讫,庭无间言。   乡老亲邻,多上其事。州府县官皆赐旌表,竖立牌坊以表其节。时有过往官员,皆至其家拜谒旌表。县官有诗一首,题其节曰:   三十余龄别藁砧,庭兰青色又添深。   篮溪水滞难声恨,石桥乌啼阜岛喑。   髡彼两髦为我特,至坚一操挽人心。   不堪风雨潇潇夜,吩咐窗前草自吟。   不觉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汪氏家养有一雄猴,遂以彩衣与其穿着,锁在庭柱之下日久。忽一日,街坊上做戏子弟搬演《西厢》故事,亲邻邀请汪氏观之。汪氏不觉害了念头,欲动情胜。至晚到家,无人在侧,情不能忍。偶见雄猴,即以手弄其阳物,消其欲情。谁知物类亦有人性,即与汪氏行其云雨。   自此之后,犹如夫妇一般,亲邻绝无知者。   一日,包公钦奉仁宗天子按临访察,乃至其家拜谒,观见汪氏脸带桃花之色,不信其有守节之操,乃访亲邻问之,审得只养有一猴。包公即唤张龙、赵虎,直往汪氏之家,将雄猴拘锁于府堂庭柱之上,约十余日。街坊人等俱不晓其故。次日包公唤张龙、赵虎,吩咐前往汪氏之家,请汪氏诣府堂来见包公。又吩咐,若汪氏到府堂之时,汝可将雄猴放锁,看他如何行事。二人各听吩咐而去。不多时间,张龙唤得汪氏到府堂跪下。赵虎即便将雄猴放锁。只见那猴见汪氏来到,喜不自胜,就将汪氏搂抱,裂衣行事。包公见了大怒,骂道:“你这淫泼妇,守得好节!缘何与异类为偶?”遂即唤张龙、赵虎,将坊牌拆倒,复将汪氏家产籍没于官。汪氏自思,只因看搬演《西厢》故事,错了念头,可惜前功尽废,羞愧难藏,回家自缢身死。此亦可以为守节不终者之戒。   第三回 访察除妖狐之怪   断云:   张明为客到东京,好色心邪惹怪精。   包公除斩妖狐后,自是人间得太平。   话说仁宗宝元年间,包公在东京之日,适属县有姓张名明字晦之者,年二十岁,美姿容,善赋诗,尚未娶有室也。因在家安闲无事,父母命其收拾资本,出外为商。偶到东京而回,未及至家,泊船于岸。是夜月明如昼,明不能寐,披襟闲行,遂吟一绝云:荇带浦芽望欲迷,白鸥来往傍人飞。   水边苔石青青色,明月芦花满钓矶。   当日张明吟罢,俄然见一美人,望月而拜。拜罢,遂吟诗一首云:拜月下高堂,满身风露凉。   曲栏人语静,银鸭自焚香。   又曰:昨宵拜月月似镰,今宵拜月月如弦。   直须拜得月满轮,应与嫦娥得相见。   嫦娥孤凄妾亦孤,桂花凉影堕冰壶。   年年空习羽衣曲,不省三更再遇无。   美人吟毕,张明悦其美貌,遂趋前问日:“娘子何如而拜月也?”美人笑而答曰:“妾见物类尚且成双,吟此拜月之诗,意欲得一佳婿耳。”明曰:“娘子所愿何如?”美人曰:“妾意得婿如君,则妾之愿足矣,岂有外慕之心乎?”明见美人所言投机,遂乃喜不自胜,言曰:“世之姻缘有难遇而易合者,今宵是也。娘子若不弃,当与娘子偕至予舟同饮合卺之酒,可乎?”美人见明言此,全无难色,欣然与其登舟,相与对月而酌。既而与张明交会,极尽欢娱之美。次日明促舟回家,同美人拜见父母宗族。问张明何处得此美人,明答以娶某处良家之女。   美人自入明家,勤纺织,缝衣裳,事舅姑。处宗族以睦,接邻里以和,待奴仆以恕,交妯娌以义,上下内外,皆得欢心,咸称其得贤内助焉。时包公因革猴节妇坊牌,案临属县,偶见其家有黑气冲天而起。包公即唤左右停止其处,请其宅左右问其故。包公曰:“此间有妖气,吾当往除之。”众皆骇异。   先是美人泣谓明曰:“三日后大难已迫,妾必死矣。”明惊问其故,美人蔽而不言,惟曰:“君不忘妾情,此诚意外之望也。”凡四日而包公倏到,伏剑登门,观者罢市,美人惊愕失措,将欲趋避。包公以照魔镜略照,知其为狐,遂乃大叱之曰:“妖狐安往!”美人俯于地,泣吟一律曰:一自当年假虎威,山中百兽莫能欺。   听水潇潇玄冬冱,走野茫茫黑夜啼。   千岁变时成美女,五更啼处学婴儿。   方今圣主无为治,九尾呈样定有期。   美女吟毕,包公判曰:“汝乃异类,何得迷人?”即令李虎挥剑斩之,乃一狐耳。复唤张明问其来历。张明即以因商于外,泊舟得之前言说了。包公曰:“此妖孽如此,若非吾到此除之,则尔亦不免耗散其精神矣。”张明再拜,致谢包公之神明莫及。而明后遂无恙而终。此可以为心邪好色者之戒矣!   第四回 止狄青家之花妖   断云:   康定年余花作精,岂知狄将被昏迷。   若非包相亲待诏,怎得驱气入壁中。   话说总兵狄青,同杨文广征南蛮,振旅之日,舟次绥德官河,天已暝矣。狄青独坐舟中,扣舷而歌。忽见一女子溯流啼哭而来,连呼救人者三。狄青急命军士救之。视其颜貌非常,恳问其故。女泣曰:“妾姓梅,名芳华,原许张参政之家。近年伊家凌替,父母厌其贫穷,逼妾改嫁他氏。妾苦不从,父母怒妾,终朝迫抑,不有存生,故此捐生赴水而死,幸蒙相公搭救,此盖生死而肉骨也。”狄青诘之曰:“汝欲归宁乎?将为吾之侧室乎?”女曰:“归宁非所望也。既蒙不弃,愿为相公箕帚妾耳。”狄青闻言大悦,易以新衣,带回公署。然梅芳华之在狄府也,以至恭事大人,以至诚待媵妾;处僮仆以恩,延宾客以礼。凡公私筵宴,大小饔飧中馈之事,悉以任之,无不中节。狄青甚宠爱之,日亲幸用事。内外闻名,咸欲一观。或王孙公子、达官贵人至其府者,狄青皆令出见。梅芳华初无难色,礼貌自如。   一日,乃是年冬,值西夏作反,仁宗天子传旨令狄青总兵前往征之。包公领天子之命,往至其家。狄青设宴款待包公。   青欲夸耀于包公,令芳华盛服出见。芳华有难色,不肯出见,青固命之亦不从。侍婢催促者相连于道,芳华终不肯出。包公辞归,狄青大感惭愧,自往召之,芳华亦不肯行。青怒曰:“汝于王孙公子、达官贵士所见多矣,何至于包公而不肯一见耶?”芳华泣而不言。青,武人也,怒甚,拔剑将欲砍之。芳华入人壁中言曰:“窃闻邪不能胜正,伪不能乱真,妾非世人,乃梅花之妖,偶窃日月之精华,故成人类于大块。今知包公乃栋梁之才,社稷之器,正人君子,神人所钦,妾安敢见之。独不闻武三思爱妾不见狄梁公之事乎?妾今于此永别矣!”言毕遂吟诗一首曰:老干槎牙傍水涯,年年先占百花魁。   冰消得暖知春早,雪色凌寒破腊开。   疏影夜随明月转,暗香时逐好风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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