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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翰苑遗事-宋-洪遵

翰苑遗事 宋 洪遵 淳化二年闰二月,命翰林学士贾黄中、苏易简同句当差遣院,李沆同判吏部流内铨。学士领外司,自此始也。 是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诏定降麻事例。宰臣、枢密使、使相、节度使特恩加官除授,学士事例银百两,衣着百匹;覃恩加食邑、起复、落起复,银五十两,衣着五十匹。亲王以有宣赐,事例更不重定。公主未出降,依亲王例宣赐;已出降,令附马都尉管送。 大中祥符三年闰二月,学士晁迥言:今月十八日,宰臣召臣等,问所降德音不锁院之故。按本院旧例,赦书德音不曾锁院。臣等商议,除南郊赦书,缘车驾斋宿在外,并是预先进入降付中书,难以锁院外,自余赦书德音,今后并依降麻例锁院。从之。 六年八月,学士院谘报,准诏,议定书诏用纸。今定:文武官待制、太卿监、观察使以上用白诏纸,三司副使、ト门使、少卿监、刺史以上用黄诏纸。自余非巡幸大礼敕书榜外,并用黄表纸,从之。 八年四月一日,两制赐御筵于学士直馆,及朝臣于史馆,以考校毕也。 天禧元年二月,学士院言:诏敕词尾,并云:故兹诏示,故兹示谕;云想宜知悉。内诸道进奉相承,并不言诏示示谕。窃思诏词各有嘉奖之意,亦合标云示谕。今欲添入。又诸处奏告青词,比来只是用纸里角,今请委三司,造黑漆木筒五十枚,凡有奏告,封词赍往。从之。 乾兴元年十月,翰林学士晏殊等言:先朝杨亿再为学土,班钱惟演之上。今新添除学士刘筠,天禧中已入翰林,请如故序班臣等之上。从之。其后率如凡例。 天圣元年十月,诏翰林学士遇集日至晚出宿。盖故事以双日锁院,只日降麻也。 皇元年九月,以翰林学士承旨兼端明殿学士、尚书户部郎中、知制诰王尧臣加谏议大夫,以久在禁林,优迁之也(尧臣岁满□迁,宰臣文彦博以其久任,请降此命)。 二年九月十六日,新除翰林学士嵇颖未及谢卒。诏赐告敕、袭衣金鞍勒马于其家。 至和元年九月,翰林学士杨察为承旨,知制诰吕溱、王洙并为翰林学士。故事学士六员,今洙为第七员,益宰相遇除也。 嘉六年三月,承旨宋祁言:久病,不敢稽朝谒入学土院,欲带一子主汤药。从之。 七年二月,学士院言:臣僚上表并子陈请事,惟宰臣、枢密使方降诏手书。自参知政事、枢密副使已下,即无体例。去年三月,因枢密副使陈升之请郡,内批令降不允手诏。当直学士胡宿亦曾论奏,以手诏体重,乞只降不允诏,而不从其请。窃缘近禁动成故事,恐成隳废典故。乞自吟除宰臣、亲王、枢密使有所陈请事,依例或降手诏手书。自余臣僚,更不降手书手诏,许从本院执奏。从之。 凡学士院置待诏十人。国初承旧制,翰林待诏六人写书诏,旧制月俸九千,春冬给衣。又有隶书待诏六人,写签题封角,月俸止六千,谓之东头待诏。雍熙四年,废隶书待诏,增翰林待诏十人,并兼御书院祗候。 录事一人。景德二年九月本院言:孔目官刘尚宾年满,已注宿迁县尉。缘主持书诏切须谙练,欲乞依吏部铨例置主事或录事,以本司勒留充职。诏以尚宾为录事,给孔目官俸。自后不常置。又五代旧制有主事一人,周显德中废。 孔目官六人,表奏官六人,驱使二十人,使驱官旧额六人。咸平二年初,置侍读侍讲学士,别补驱使官四人祗应。及杨徽之卒,复以驱使官二人隶学士院,因为八人。三年四月,诏学士院不得额外添人。自后再除拜大明资政侍读侍讲、龙图阁枢密直学士,皆学士院遣守阙驱使官祗应。多特补□名,遂至二十人。景德四年四月,学士院上言:先准敕,表奏驱使官阙人,于京两省私名内抽取,依三馆例召保拣试,送中书看详。从之。旧又有专知官一人,通引官一人,厨子六人,太平兴国四年并废。 治平元年六月,翰林学士冯京奏:枢密使富弼,臣妻父也。今权知开封府,当避弼。不许。 熙平元年正月二十一日,诏学士院:今后大辽国书并诸国诏书合要匣复等,并自下司取索讫,关三司破除,仍谕诸处,更不申乞朝旨。 七年十二月八日,诏翰林学士、知制诰至中书枢密院议事,许系鞋,遇朔望及不因公事,依例穿执。 十年十月三日,学士院言:编修诸司式所送本院式十卷,编学士员数,并录表疏、青词祝文、锁院敕后宿直之类。看详学士员数,系朝廷临时除授;若表疏、青词祝文,或请祷之意不同,难用一例。况朝廷待学士,礼意稍异,宣召敕设尽出特恩,关白中书枢密院正用谘报,不同诸司。乞下本所,以吏人差补及官物出入之类,并立为式,学士所职更不编载。从之。 元丰三年十一月,翰林学士蒲宗孟乞叙班章下,从之。以先曾任翰林学士,丁忧服阕再为学士故也。是年十月,诏翰林学士并听佩鱼。 元元年七月,诏从承旨邓温伯之请,学士如独员,每两日免一宿,候有双员即依故事。 政和五年十月,徽宗皇帝御书“ゼ文堂”三字,赐承旨强渊明,以榜于院。 绍兴三十年五月,太上皇帝御书“玉堂”二大字,赐学士周麟之等。得旨,于都省宣示宰执,俟中秘暴书,俾侍从馆阁官咸得观仰,刻石院中,仍以石本分赐。 隆兴元年十一月七日,圣旨:学士院官、经筵官日轮二员,宿直于学士院,以备顾问。续降指挥,遇赴德寿宫起居、圣节开启满散、车驾诣景灵宫、四孟朝献、国忌行香前一日,及旬假、节假,每遇筵宴,并与免宿。 隆兴二年闰十一月,敷文阁直学士王刚中除翰林学士,以祖讳翰,改除礼部尚书直学士院。 唐制:自宰相而下,初命皆无宣召之礼。惟学士宣召,盖学士院在禁中,非内臣宣召,无因得入。故院门别设复门,亦以通禁庭也。又学士院北扉者,为其在玉堂之南,便于应召。今学士初拜,自东华门入,至左承天门下马,待诏院吏自左承天门双引至阁门,此亦用唐故事也。唐宣召学士,自东门入者,彼时学士院在西掖,故自翰林院东门赴召,非若今之东华门也。至如挽钤故事,亦缘其在禁中。虽学士院吏亦止于玉堂门外,则其严密可知。如今学士院在外,与诸司无异,亦设铃索,悉皆文具故事而已。 学士院玉堂,太宗皇帝曾亲幸。至今惟学士上日许正坐,他日皆不敢独坐。故事,堂中设视草台,每草制,则具衣冠据台而坐。今不复如此,但存空台而已。玉堂东承旨阁子,窗格上有火然处。太宗尝夜幸玉堂,苏易简为学士,已寝,遽起,无烛具衣冠,宫嫔自窗格引烛人照之。至今不欲更易,以为玉堂一盛事。 先公尝言:翰林学士居深严之地,职任事体与外司不同。至于谒见相府,自非朔望庆吊,止公服系鞋而已。学士于内庭出入,或奉诏亦不具靴,简若同列齐行。前此命朱衣吏双引,抗声言“学士来”,直至宫门方止。归院,则朱衣吏递声呼“学士来”者数四。故事,学士叙班,只在宰相后;今之参知政事班位,即旧日学士立班处也。近朝以来,会赴内殿起居,叙班在枢密宣徽使后,惟大朝会入阁圣节上寿,始得缀台司步武焉。我自延州归阙,再忝内职,时与朱崖卢相同列。依旧命,吏前后双引。既而卢谓余曰:“今府尹令尹,时皇上开封府兼中书令,亲贤英仁,复兼右相,尚以一朱衣前道。我侪为学士,而命吏双引”。因令罢去双引。自是抗声传呼之仪,亦稍罢矣。 蔡文忠以翰林兼侍读两学士,改龙图阁学士知密州。自翰林改龙图阁出藩,繇文忠始也。 丁晋公自保信军节度使知江宁府,召为参知政事。中书以丁节度使,召学士草麻。时盛文肃为学士,以为参知政事合同舍人草制,遂以制除。丁甚恨之。 太宗时,宋白、贾黄中、李至、吕蒙正、苏易简五人同时拜翰林学士。承旨扈蒙赠之以诗云:“五凤齐飞入翰林。”其后,吕蒙正为宰相,贾黄中、李至、苏易简皆至参知政事,宋白官至尚书,老于承旨,皆为名臣。 杨大年为学士时,草答契丹书云“邻壤交欢”。进草既入,真宗自注其侧云:“朽壤鼠壤粪壤。”大年遽改为“邻境”。明旦,引唐故事,学士作文书有所改,为不称职,当罢,因亟求解职。真宗语宰相曰:“杨亿不通商量,真有气性。” 故事:学士在内中,院吏朱衣双引。太庙朝,李为学士,太宗在南衙,朱衣一人前引而已,亦去其一人。至今如此。 往时,学士子不著姓,但云学士臣某。先朝盛度、丁度并为学士,遂著姓以别之,其后遂皆著姓。 唐人奏事,非表非状者,谓之榜子,亦谓之录子,今谓之子。凡群臣百司上殿奏事,两制以上非时有所奏陈,皆用子。中书枢密院,事有不降宣敕者,亦用子,与两府自相往来亦然。若百司、中书皆用状,惟学士院用谘报,其实如子,亦不出名,但当值学士一人押字而已,谓之谘报(今俗谓草书名为押字也),此唐学士旧规也。唐世学士院故事,近时隳废殆尽,惟此一事在尔。往时,学士循唐故事,见宰相不具靴笏,系鞋坐玉堂。上遣院吏计会堂头,直省官学士将至,宰相出迎。近时,学士始具靴笏至中书,与常参官杂坐于客位、有移时不得见者,学士日益自卑,丞相礼亦渐薄,并习见已久,恬然不复怪也。 喜二年,枢密使田公况罢为尚书右丞、观文殿学士兼翰林侍读学士。罢枢密使当降麻,而止以制除。盖往时高若讷罢枢密使,所除官职正与田公同,亦不降麻,遂以为故事。 真宗时,丁晋公谓自平江军节度使除兵部尚书、参知政事。节度使当降麻,而朝议惜之,遂止以制除。近者陈相执中罢使相,除仆射,降麻。庞籍罢节度使除观文殿学士,又不降麻,盖无定也。 仁宗初立,今上为皇子,令中书召学士草诏。学士王当直,召至中书谕之。王曰:“此大事也,必须而奉圣旨。”于是求对。明日面禀得旨,乃草诏,群公皆以为真得学士体也。 端明殿学士,五代后唐时置。国朝尤以为贵,多以翰林学士兼之,其不以翰苑兼职及换职者,百年间才两人,特拜程戡、王素是也。王元之在翰林,尝草夏州李继迁制,继迁送润笔物数倍于常,然用启头书送,拒而不纳,盖惜事体也。近时,舍人院草制,有送润笔物稍后时者,必遣院子诣门催索,而当送者往往不送。相承既久,今索者送者皆恬然,不以为怪也。 臣伏见国家承五代之余,建万世之业,诛灭僭乱,怀来四夷。封祀天地,制作礼乐,至于大臣进退,政令改更,学士所作文书,皆系朝廷大事,示于后世则为王者之训谟,藏之有司乃是。本朝之故实,自明道已前,文书草稿尚有编录。景以后,渐成散失。臣曾试分类收拾补缀,十已失五六。使圣宋之盛,文章诏令,废失湮沦,缓急事有质疑,有司无所捡证。盖由从前虽有编录,亦无类例卷第,只是本院书吏私自抄写,所以易为废失。臣今欲乞将国朝以来,学士所撰文书,各以门类,依其年次,编成卷帙,号为《学士院草录》,有不足者更加求访补足之,仍乞差本院学士从下两员专切管局。自今已后接续编联,如本行人吏不画时编录,致有漏落,许令本院举察,记为过犯。此臣本院常事也,所以上烦圣听者,盖以近岁以来百司纲纪相承废坏,事有曾经奉闻及有圣旨指挥者,仅能遵守;若只是本司临时处置,其主判之官才罢去,则其事寻亦废停。所以,止欲乞朝廷特降指挥,所贵久远,遵行不敢废失。 唐制,翰林学士本职在官下。五代赵凤为之,始讽宰相任圜,移在官上(按赵凤升学士于官上乃端明殿也)。 唐制,翰林院在银台之北。乾封以后,刘之、元万顷之徒,时宣召草制其间,因名北门学上。今学士院在枢密院之后,腹背相倚,不可南向。故以其西廊西向,为院之正门,而后门北向,与集英殿相直。因榜曰北门。两省、枢密院皆无后门,惟学士院有之。学士退朝入院,与禁中宣命往来,皆行北门,而正门行者无几,不特取其便事,亦以存故事也。 唐制:翰林院本内供奉艺能伎术杂居之所,以词臣侍书诏其间,乃艺能之一尔。开元以前,犹未有学土之称,或曰翰林待诏,或曰翰林供奉也,如李太白犹称供奉。自张洎为学士,始别建学士院于翰林院之南,则与翰林院分而为二,然犹冒翰林之名,盖唐有宏文馆学士、丽正殿学士,故此特以翰林别之。其后以名官,讫不可改。然院名至今但云学士,而不冠以翰林,则亦自唐以来,沿习之旧也。 唐翰林学士结衔,或在官上,或在官下,无定制。余家藏唐碑多,如太和中李藏用碑,撰者言中散大夫、守尚书户部侍郎、知制诰、翰林学士王源中之类,则在官下。大中中王巨镛碑,撰者为翰林学士、中散大夫、守中书舍人刘琢之类,则在官上。琢仍不称知制诰,殊不可晓(按刘琢不称知制诰,唐以来至国朝熙宁,官至中书舍人则不带三字)。 俗称翰林学士为銮坡。盖唐德宗时,尝移学士院于金銮坡上,故亦称銮坡。唐制:学士院无常处,驾在大内则置于明福门,在兴庆宫则置于金明门,不专在翰林院也。然明福、金明不以为称,不当居之耳。谏议大夫亦称銮坡,此乃出唐人之语。谏议大夫班本在给舍上,其迁转则谏议岁满,方迁给事中,自给事中迁舍人。当时语云:“饶道外上坡去,亦须却下坡来。”以谏议为上坡,故因以为称耳。见李文正所记。 学士院旧制:自侍郎以上辞免除授赐则赐诏,皆留其章中书。而尚书省略其事,因降子下院,使为诏而已。自执政而下至于节度使、使相,则用批答之制,更不由中书。直禁中所上章,付院令降批答,院中即更用纸连其章后书辞,并其章赐之,此其异也。辞既与章相连,后书省表具之字必长,表字傍一撇通其章阶位上过,谓之秣阶,若使不复用旧衔之意。相习已久,莫知始于何时。 旧制:学士以上,赐御仙花带而不佩鱼,虽翰林亦然。惟二府服笏头带、佩鱼,谓之重金。元丰官制行,始诏六曹尚书、翰林学士皆得佩鱼,故苏子瞻谢翰林学士表云:“玉堂赐篆,仰淳化之弥文;宝带重金,佩元丰之新渥。”“玉堂之署”四字,太宗飞白书,淳化中以赐苏易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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