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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古今图书集成-清-陈梦雷-明伦汇编家范典养子部

 莒人灭鄫晋人来讨季武子如晋谢亡鄫此左传  鄫事之本末也 管子   入国 所谓恤孤者凡国都皆有掌孤士人死子孤幼无父 母所养不能自生者属之其乡党知识故人养一孤 者一子无征养二孤者二子无征养三孤者尽家无 征掌孤数行问之必知其食饮饥寒身之膌胜而哀 怜之此之谓恤孤 唐杜氏通典   异姓为后议 后汉吴商曰或问以异姓为后然当还服本亲及其 子当又从其父而服耶将以异姓而不服也答曰神 不歆非族明非异姓所应祭也顷世人无后并取异 姓以自继然本亲之服骨肉之恩无绝道也异姓之 义可同于女子出适还服本亲皆降一等至于其子 应从服者亦当同于女子之子从于母而服其外亲 今出为异姓作后其子亦当从于父母服之也父为 所生父母周子宜如外祖父母之加也其昆弟之子 父虽服之大功于子尤无尊可加及其姊妹为父小 功则子皆宜从于异姓之服不得过缌麻也范宁与 谢安书曰称无子而养人子者自谓同族之亲岂施 于异姓今世行之甚众是谓逆人伦昭穆之序违经 典绍继之义也魏时或为四孤论曰遇兵饥馑有卖 子者有弃沟壑者有生而亡父母无缌麻亲其死必 也有俗人以五月生子妨忌之不举者有家无儿收 养教训成人或语汝非此家儿礼异姓不为后于是 便欲还本姓为可然不博士田琼议曰虽异姓不相 为后礼也家语曰绝嗣而后他人于礼为非今此四 孤非故废其家祀既是必死之人他人收养以活且 褒姒长养于褒便称曰褒姓无常也其家若绝嗣可 四时祀之于门户外有子可以为后所谓神不歆非 类也大理王朗议曰收捐拾弃不避寒暑且救垂绝 之气而肉必死之骨可谓仁过天地恩逾父母者也 吾以为田议是矣王修议曰当须分别此儿有识未 有识耳有识以往自知所生虽创更生之命受育养 之慈枯骨复肉亡魂更存当以生活之恩报公妪不 得出所生而背恩情报生以死报施以力古之道也 军谋史于达叔议曰此四孤者非其父母不生非遇 公妪不济既生既育由于二家弃本背恩实未之可 子者父母之遗体乳哺成人公妪之厚恩也弃绝天 性之道而戴他族不为逆乎郑伯恶姜氏誓而绝之 君子以为不孝及其复为母子传以为善今宜谓子 竭其筋力报于公妪育养之泽若终为报父在为母 之服别立宫宇而祭之毕己之年也诗云父兮生我 母兮鞠我今四子服报如母不亦宜乎爱敬哀戚报 惠备矣崔凯丧制驳曰以为宜服齐衰周方之继父 同居者司徒广陵陈矫字季弼本刘氏养于陈氏及 其薨刘氏弟子疑所服以问王肃答曰昔陈司徒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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