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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童蒙须知-宋-朱熹

         凡写文字,须高执墨锭,端正研磨,勿使墨汁污手;高执笔,双钩端楷书字,不得令手揩著毫。         凡写字,未问写得工拙如何,且要一笔一画,严正分明,不可潦草。          凡写文字,须要子细看本,不可差讹。               杂细事宜第五         凡子弟须要早起晏眠。          凡喧哄争斗之处,不可近,无益之事不可为(谓赌博、笼养、打球、踢毯、放风禽等等)。          凡饮食,有则食之,无则不可思索,但粥饭充饥不可缺。          凡向火,迫切火旁,不惟举止不佳,且防焚爇衣服。          凡相揖,必折腰。             凡对父母长上朋友,必称名。         凡称呼长上,不可以字,必云某丈。如弟行者,则云某姓、某丈。按释名,弟训第,谓相次第也。某姓某丈者,如云张三丈、李四丈。          凡出外及归,必于长上前作揖,虽暂出亦然。凡饮食于长上之前,必轻嚼缓咽,不可闻饮食之声。          凡饮食之物,勿争较多少美恶。          凡侍长上之侧,必正立拱手,有所问,则必诚实对,言不可忘。         凡开门揭帘,须徐徐轻手,不可令震惊声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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