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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渊海子平-宋-徐子平

  强金得水,方挫其锋;强水得木,方泄其势;强木得火,方化其顽;强火得土,方止其燄;强土得金,方制其害。   《论 日 为 主》   予尝观唐书所载,有李虚中者,取人所生年月日时干支生剋,论命之贵贱寿夭之说,已详之矣!至于宋时,方有子平之说;取日干为主,以年为根,以月为苗,以日为花,以时为果;以生旺死绝休囚制化,决人生休咎。其理必然矣,复有何疑哉!   一曰官,分之阴阳,曰官、曰杀,甲乙见庚辛也;二曰财,分之阴阳,曰正财、偏财,甲乙见戊己也;三曰生气之阴阳,曰印綬、曰倒食,甲乙见壬癸是也;四曰窃气之阴阳,曰食神、曰伤官,甲乙见丙丁是也;五曰同类之阴阳,曰劫财、曰阳刃,甲乙见甲乙是也。大抵贵贱寿夭死生,皆不出于五者;倘有妄立格局,从列其名,而无实用,其飞天禄马、倒冲井栏叉,即伤官,析而为之。举此一端,餘可知矣!   以日为主,年为本,月为提纲,时为辅佐。   以日为主,大要看日加临于甚度,或身旺?或身弱?又看地支有何格局?金木水火土之数;后看月令中金木水火土,何者旺?又看岁运有何旺?却次日下消详。此非是拘之一隅之说也。   且如甲子日生,四柱中有个申字,合用子辰为水局;次看餘辰有何损益?四柱中有何字,损其甲子日主之秀气?有坏其月神,则要别制之,不要益之。论命者切不可泥之,月令消详;故表而出之。   《论  月  令》   假令年为本,带官星印綬,则早年有官出自祖宗。   月为提纲,带官星印綬,则慷慨聪明、见识高人。   时为辅佐,平生操履。   若年月日有吉神,则时归生旺之处;若凶神,则要归时制伏之乡。   时上吉凶神,则年月日吉者生之,凶者制之。   假令月令有用神,得父母力。   年有用神,得祖宗力;时有用神,得子孙力;反此则不得力。   《论 太 岁 吉 凶》   太岁乃年中天子,故不可犯,犯之则凶。经云:『日犯岁君,灾殃必重;五行有救,其年反必招财。』   且如甲日见戊年,太岁是也,剋重者死。甲乙若寅卯亥未日时者,犯剋岁君,决死无疑;有救则吉,乃八字庚辛巳酉丑金局也,经云:『戊己愁逢甲乙,干头须要庚辛』;或丙丁火局焚木,有灾勿咎,效此推之;或得己合甲亦解之。   大抵太岁不可伤之,相生者吉;乃五行有救,其年反必为财。   犯岁君者,其年必主凶丧、剋妻妾及破财是非、犯上之悔;加以勾绞、空亡、咸池、宅墓、病符、死符、白虎、阳刃诸杀併临,祸患百出。神煞加临,轻重推之。   日干虽不剋岁,犹恐运剋岁君,若加岁运冲刑、阳刃冲合,主破耗丧事;倘有贵人、禄马,解之稍吉,八字有救无虞。   故云:『太岁乃众杀之主,入命未必为灾;若遇战斗之乡,必主刑于本命。』   《论 征 太 岁》   征者,战也;如臣触其君,乃下犯上之意。   日干支冲剋太岁曰征,运支干伤冲太岁亦曰征,太岁干支冲日干支者亦曰征;但看八字有无救助。仔细推详,百发百中。   日干支合太岁干支曰晦,岁运合岁干亦然;遇此者主晦气,一年反覆、欲速不达。   假如【乙丑,乙亥,壬申,乙巳】:运行辛未,丙寅年。日干之壬,剋太岁之丙,日支申庚,剋太岁之寅甲;又忌寅刑巳、巳刑申、申刑寅。行辛未运,合太岁之木局伤官,皆不为吉;其年甲午月火旺,战剋己土,乙木生所为战,故死于非命矣!   《论  大  运》   夫大运者,以天干曰『五运』,地支曰『六气』,故名『范气』。   子平之法,大运看支,岁君看干,交运同接木。何也?且干支二字,六十甲子之说,用花字;若天干、地支得其时,则自然开花结子盛矣!月令者,天元也,今运就月上起,譬之树苗,树之见苗,则知名;月之用神,则知其格,故谓交运如同接木。然,命有根苗花实者何?正合此意也,岂不宜矣!   出癸入甲,如返汗之人;且如甲戌接癸亥,此乃干支接木。   丑运交寅,辰交巳,未交申,戌交亥,此乃转角接木。   东南西北四方转角,谓之接木;格局凶者死,格局善者灾。   寅卯辰一气,申酉戌一气,亥子丑一气;气之相连,皆非接木之说。   且如甲乙得寅卯运,名曰劫财败财,主剋父母及剋妻、破财争斗之事;行丙丁巳午运,名伤官,主剋子女、讼事、囚繫;庚辛申酉七杀官乡,主得名,发越太过,则灾病恶疾;行壬癸亥子生气印綬运,主吉庆增产;辰戌丑未戊己财运,主名利皆通。此乃死法譬喻,须随格局喜忌推之,不可执一;妙在识其通变,拙说如神。   干旺宜行衰运,干弱宜旺运;正乃干弱求气旺之藉,有餘则不足之营,须要通变。更兼孤害、空亡、勾绞、丧门、吊客、宅墓、病、死、官符、白虎诸杀推之,其验如神。   又一法:阳刃桃花、伏吟返吟、休、囚、死、绝、衰、败者凶。遇帝旺、临官、禄马、贵人、生、养、冠带、库者吉;如空者凶。空者返吉,吉者返凶。   大运不宜与太岁相剋、相冲者凶;更刑、冲、相剋者亦忌。   岁冲剋运者吉;运剋岁者凶,格局不吉者死。   岁运相生者吉,禄马、贵人、合交互者亦吉。   宜仔细推之,无有不应验者矣!   《论  疾  病》   夫疾病者,乃精神气血之所主,各有感伤;内曰『脏腑』,外曰『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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